《专业实习》
课程编码:SY40010
学 时:
学 分:2学分
一、专业的目的
专业实习是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专业实习,学生能够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锻炼实际工作能力,服务社会,为将来就业和进一步深造积累实践经验。专业实习学分是本科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实习形式
专业实习采用校内、校外实习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集体实习(所在学院组织的大规模专业实习)
(二)个人实习(利用假期个人在企事业单位进行的专业实习)。
三、实习对象
实习一般安排在三、四年级进行;一、二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参与实习(寒暑假期间除外)。
四、实习时间与学分
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专业实习为2学分,累计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5天。
五、实习的组织安排
(一)个人实习只能在假期进行,个人实习须实习单位开据实习鉴定并加盖公章才有效,并据此核计实习时间。
(二)教务秘书负责汇总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
六、实习成绩与学分的认定
实习成绩与学分的核计应在实习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学生在达到本专业规定的累计实习时间后,必须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报告。没有实习报告,不能认定成绩与学分,实习报告不合格也不能记学分。
七、实习材料的存档
(一)学生实习材料包括实习鉴定和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必须有实习单位的实习评估意见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方有效。
(二)教务秘书负责组织将学生的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按照规定方式装订成册后入库,作为实践教学文件的一部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