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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4日下午,商英学院法律英语系邀请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余锦霞法官为学生进行了一场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专题讲座。余法官运用生动精彩的语言,为本系学生介绍了法庭的内部构造及其缘由。出席本次讲座的领导嘉宾有学院党委书记车小真、法英系主任张新红教授和袁传有教授。会议由张新红主持。

    张新红首先致谢余法官于百忙之中抽空前来为法英系学生详细讲解法律程序上的知识,并分享了余法官十八年的庭审经验。张主任强调,本系学生必须把握宝贵的机会,抓紧地认真学习。车小真随后致辞。她高度评价了我院法英系:本系学术平台高,学术研究队伍全国领先,法英老师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专注学习专业知识。

车小真(左)与张新红讲话

    已有十八年庭审经验的余锦霞法官,对法庭结构、法律程序可谓相当清楚。余锦霞首先为大家讲解刑事庭内部设置,庄严肃穆、威武,给被告人带来心理上的压力。为了贯彻司法公开,年满18岁的成年人可办理旁听证,但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涉案等原因,不予公开,并且旁听区域上的家属、朋友、新闻记者及其他无关的观众一律不可进入审判区。至于审判区域,法庭有特殊设置,譬如被告人席位上装有保护措施。她强调说法庭是国家权威、主权的体现,人民应当遵循法庭秩序,尊重法律。

        

余锦霞法官

    接下来,余锦霞给大家详细介绍了诉讼程序。开庭前准备工作必须做好,书记员落实自己的工作,把诉讼书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询问被告人需要,安排必要的翻译人员等等。然后开庭环节里,查明被告人身份、宣布合议庭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等内容都非常重要。庭审过程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各方最后陈述。她解释到法庭调查主要是对事实进行调查、举证。证据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真实、合法,方为有效,任何人做出伪证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法庭辩论环节,则是庭审的精华部分,考验法官驾驭法庭的能力。法官须引导双方围绕争议重点进行辩护。公诉人、辩护律师的口才和语言的逻辑性也相当重要。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通常是表达自己对本案的看法、对行为的评价,提出自己的希望,若有罪,坦诚自己对社会、对家庭等的伤害并致以歉意。律师引导合议庭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最后合议阶段,一般是由三名法官、一名书记员组成,秘密进行。若三位法官意见不一致,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疑难案件还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审议。

    本次讲座给同学们带来了不一样的体验,面对面与法官交流,增加了对该职业的感悟,加强了法律诉讼程序上的理解,并且为日后进一步的法庭观摩学习提供了宝贵的知识基础。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