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学院评优小组讨论,确定金笛同学作为“校长奖章”候选人,现在院内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
联系人:连勇老师
电 话:020-36207156
地 址:商英学院第三教学楼332
附1:金笛同学简介
金笛,女,共青团员,2010级商务英语(国际经济法)12班学生,第二期“青马工程-广外100”云山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一等奖学金;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获得“亚马逊•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全国总决赛三等奖、华南赛区一等奖及“最佳辩手”称号;曾代表广外参加全国大学生第九届模拟联合国大会。
附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奖章”评选标准
(2011年10月)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德。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或科研成果优异。
4.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附加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两项或以上:
1.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或国家级发明专利。
2.在各类型比赛、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3.在科学研究方面,编写学术专著或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参加国内外大型学术交流活动,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4.在国内外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并且社会影响力大。
5.在突发性事件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在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有其他特殊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