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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下学期赴台湾文藻外语学院交换生选拔的通知
时间:2013-09-26 来源: 点击数: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规定》及我校与台湾文藻外语学院的交流合作协议,学校拟选派9名2011级本科生(4名交换生和5名自费研修生)赴台湾文藻外语学院学习4个月,时间为2014年2月至6月。

     一、选拔条件

      1. 2011级英文、西语、商英、翻译和教育学院对口专业(目前未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和辅修专业)的本科生。

      2.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质好,未受过纪律处分;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学习成绩优良,第一学期至今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含3.0),无补考、重修记录。

 

 ★文藻外语学院可接纳的专业请参考该校网页:http://www.wtuc.edu.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74

      二、报名与录取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请下载该通知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否则教务处将不予以受理其申请。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业成绩表(需由学院出具正式成绩单并盖学院公章,不接受自助打印系统成绩单

       (3)个人简历(包含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学习和教育经历、获奖情况等)

    以上材料请交到3教310商英学院国际项目中心翁老师处,电话36207160。

         2.时间安排:

9月25日

教务处和港澳台办发布选拔工作通知

9月25日-10月11日

学生申请报名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10月11日-16日

各学院审核拟推荐2名候选人资料并报教务处

10月16日- 22日

教务处、港澳台办审定并发布拟派交换生名单

10月22日-24日

学生按照接收学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交港澳台办

10月25日-30日

港澳台办整理材料寄台湾文藻外语学院

 

     三、相关费用

    1.交换生免交文藻学杂费;研修生需缴纳文藻学杂费。

    2.我校学生需要缴纳在我校的学杂费。

    3.其它费用(机票费与生活费等)由学生自理。

    4.缴纳我校通讯联络费500元。

    5.办理入台许可证费用由文藻外语学院垫付,学生到台湾后补交。

    6.文藻学费约为52107台币/学期,住宿费约为12000台币/学期。

  

    四、咨询方式

     港澳台办:杨老师36317267(北校)39328198(南校)(费用、出入境手续等)(gwoverseas2014@163.com);;

     教务处:张老师36207053(北校),39328870(南校)(选拔、选课处理等);

 

   五、关于此项目的几点注意:

1.因为该项目不允许双学位、双专业及辅修在读专业学生报名,但年年总有这种学生非常想参加。为给这些学生一次公平选拔的机会,如有现正在就读双学位、双专业或者辅修的同学想报名参加该交换生项目,请用A4纸手写申请,其申请内容应注明其个人信息(学号、姓名、联系方式)、个人参加该项目的意愿以及明确表态一旦被该项目选拔为交换生(含自费交换生在内)需退读其双学位、双专业或辅修专业。如无该申请,教务处将不受理其交换生的申请。

    2.台湾文藻外语学院拓宽了其交换生类型,加入自费交换生类型。具体详细的信息,如费用之类的请同学们咨询国际交流处杨老师(36317267)。因为类型的增多,申请表特意加多一栏“确定信息”。请务必仔细检查学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以下项目是否已经填写完整:(1)个人信息(学号、姓名、联系方式、邮箱等)、报读项目和学校、拟选读专业、是否愿意参加自费项目、最后确认签名等打“*”、是否已经填写完整;

(2)学院主管领导(一般为教学副院长)是否已签署相关意见同意派送,学院盖章是否已盖;

(3)学生所填写的申请境外高校的专业必须与主修专业相符(不允许学生选择与主修专业不相符的专业交换学习)。

如未填写完整,相关专业不对口,教务处将不受理其申请。请注意检查。

另, 学生提交成绩单必须由学院教务处打印盖章,请按照格式10打印。

     3.部分学院(如英文、教育、中文)既可以参加义守大学交换生项目也可参加静宜大学等交换生项目。但几所大学几乎同时选拔,为避免重复,每所学校的交换生项目应分开推荐不同学生。换而言之,学生只能参加其中一个项目

     4.该项目学院推荐2候选人,请有意向申请同学按照附件2格式整理好相关信息,电子版在 10 月8 前发至商英学院国际项目中心办公邮箱:ipo_seib_gdufs@163.com (注意单词中间的下划线!)      5.以往总有学生在公示之后退出交换生项目,在此特别提大家注意,一旦被该项目录取,如无正当理由将不允许退出该项目,如随意退出,以后所有的交换项目对该生将不予以考虑。此外,本学院的推荐名额下年将受到相应的影响。请大家慎重考虑.    

  

      特此通知! 

附件1: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

 教务处  港澳台办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附件1: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