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所有参加我校选拔(或SAF、全美国际组织)的境外交流项目(涉及学分兑换)的学生要做的:

出境前:

1. 上广外教务处官网:http://jwc.gdufs.edu.cn/jwc2010/bencandy.php?fid=74&id=2017下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境外交流项目学分互认申请表》。根据境外交流大学的课程描述或者上对方大学的官网了解,按照“大类相同,内容相近”的原则进行课程对接,具体参照:《

》第13至17条(后面补充),按要求补充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境外交流项目学分互认申请表》,打印两份。

2. 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境外交流项目学分互认申请表》交系主任审核确定可行之后,一份交给系主任存档,另一份自己保留,以备回国之后的学分兑换。

附:商英学院各系主任联系方式如下表所示(提前跟系主任预约时间以免老师不在,成团去的同学最好一起行动,可以充分了解):

系别

系主任

办公室

对应专业

国际商务系

黄晓艳

3-308

国际商务、国际商务创新班

经贸英语系

周瑞琪

3-329

国际金融、国际贸易

商务英语系

杨丽

3-322

商务管理

法律英语系

韩永红

3-305或306

国际经济法

回校后:

1. 收到境外大学的学业成绩单之后,若要兑换的课程开课学院都是商英学院的。根据成绩单上的成绩填写确认(或更新)后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境外交流项目学分互认申请表》,其中国外的课程成绩自己填好,兑换本校商英学院的课程成绩留空,确认无误之后打印5份。

2. 境外学业成绩单的复印件1份交给系主任存档,上面提到的5份申请表找系主任兑换学分之后:1份交系主任,2份交学院教务处(3教311),1份交彭院长(3教325),1份学生自己存档。

3. 如果开课学院不是商英学院的,需到相应的开课学院找教务员,具体办公室和联系方式可上学校官网了解。辨别开课学院的方法是,看课程编码:“SY”开头的是商英学院;“ZG”开头的是政管学院;“EW”开头的是东语学院或西语学院;“SZ”开头的是思政学院;“JW”开头的(如ERP)是教育技术中心。

4. 注意:如果交换学生对某些课程采取“免修不免考”的处理方式,必须在该学期课程结束(最好是16周)之前赶回学校,填写《复学回校课程补报申请表》,交到学院教务处进行补报,再找科任老师补回平时作业等,按时参加期末考,以便拿到该门课程的学分。

附:《

》第13至17条:

常见问题解答:

1. 可否同时申请两个项目,一个不行或许另一个可以?

答:同一申请时段只能申请1个项目,请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申请。如果前面的项目学院已经公示推荐人选,则视为申请时段结束,同学们可以重新申请其他的项目。

2. 只是想试一试自己的竞争力,报了项目又发现不适合,等到学院推荐了自己才告知自己不想去会有什么后果?

答:学院的交换项目是提供给有需要并且符合要求的同学。请大家充分考虑自身情况,确定之后再申请,而不要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盲目申请。如无其他不可抗拒的情况,申请一旦批准将不能随意退出,避免给其他受名额限制未能如愿申请到该项目的同学带来不公平。申请获批后擅自退出项目者将没有资格参与学院其他的交换项目。

3. 能否用大三上学期在境外学习的课程兑换大三下学期课程的学分?

答:目前大学尚无成文的指引。建议交换生优先选修交换期间我院教学计划相对应的学期所开设的课程。

4. 要选多少门比较好?如果在国外的学分不够兑换怎么办?

答:由于国外各高校的情况不同,很难保证选多少门课才够。建议交换前要了解双方的教学计划,做好课程预对接的准备和心理方面的准备。不是所有的在交换期间所学的课程都能获得理想的学分兑换结果。兑换需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执行。因此大家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及已修课程的实际情况作出最好的选择。如果境外学校无法提供我院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回校之后可以采取免听不免考或补修的方式获得该门课程的成绩。

5.交换回校后能否放弃某些课程的学分兑换?

答:根据大学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学生应严格按照出去之前存档的学分兑换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学分兑换,不得擅自放弃某些课程的学分兑换。,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交相关说明,并且最多放弃一门课程的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