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会

学院工会

学习文件

为了丰富我院教工的文娱生活,促进大家的身心健康,增强我院教师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我院工会拟组织我院教工成立各类文体协会。

协会成立的条件:

1.协会各项活动必须合法;

2.协会会员必须是我院正式教职工;

3.必须有拟担任协会会长的教工牵头组织申请成立,并报学院工会交由院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成立;

4.每个协会成员不得少于7人,否则须经院领导酌情批准;

5.协会会员须每学期缴纳不低于30元的会员费作为本协会的活动经费,是否还需多交由会员协商后自定。

6.协会成立后必须在每个学期开学时提交活动计划,并交学院工会转院领导备案;

协会享有的权利:

1、各协会会员可依法组织会员参加相应的活动;

2、各协会会员可推选本协会的会长,各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是否需副会长等职位各协会根据情况自定;

3、本次各协会成立后,学院给予每个协会300元的成立费,然后按人头每人50元给予配额,每次活动后一星期内报账;以后每学期资助一定的资金配额,具体多少在每个学期开学时根据我院财务状况统一制定。

协会的义务:

1、各协会应定期组织活动,协会会员必须听从协会会长的安排;

2、各协会须积极组织会员参加校内的相关正式比赛;

3、各协会的财务必须公开;

4、各协会在每次活动后必须提交大学财务认可的正式发票才能报账;

5、活动时协会会长有义务保障会员的人身安全。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各协会会长及工会成员会同院领导商量决定。

院工会

20051028